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要求,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创建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安排在2015年1月20日至1月30日。
二、考核方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考核等活动,2014年市级绿色学校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将采取委托考核和实地抽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现场考核工作委托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1月27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表2)以及各创建单位电子台账报温州市环保局。市考核组将在对各地考核结果审核的基础上实施抽检(1月28至1月30日),如抽检发现学校不符合《绿色学校评分标准》(见附表2),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对该县(市、区)本年度推荐创建学校进行全面复查。联系人:市环保局焦婉璐,电话:88322105,电子邮箱:wzepb123569@163.com;市教育局袁立新,电话: 88635103。
三、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本辖区市级“绿色学校”创建考核验收工作。
(二)各地要对照《温州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考核质量。
(三)各地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发现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力度,提升整体创建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两美”浙江作出贡献。
附件:1、县(市、区)申报市级绿色学校汇总表
2、温州市“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温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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